一、案例背景
转让“满五唯一”住房,申报免征个税;将房屋、土地从个人名下转至个体工商户名下,申报免征契税;取得特定用途车辆,申报免征车购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7月以来,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累计实现12项税务证明事项从“证明”改为“承诺”,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在使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更多便利的同时,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案例内容
三、创新举措及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