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召开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在现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增加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北京市和河北省张家口市在2022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景试点结束后转为试点地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李建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推广使用数字人民币,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中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也对重塑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李建伟指出,数字人民币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重塑。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接法定数字货币运行机制,建设政府数字信用运行体系。从组织机构重塑、数字信用制度框架设计与对接、账户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与银行体系和新型货币供应机制的对接,加强政府数字信用体系法制化建设,推进国库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推进政府信用数字化,需要推进智慧政府、信息政府、数字政府工程,实现数字货币从央行、商业银行、市场主体到政府之间的有效划转与账户管理对接。应加强数字信用信息高速公路、存储设备、账户管理、分布式账户储存、风险可控、可追溯的数字货币支撑下的政府信用运行设施体系建设,夯实政府信用数字化基础。”李建伟表示。
二是对接法定数字货币运用优势,创新开发政府数字信用产品并构筑绿色政府信用体系。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政府信用产品,加快构建数字经济税收体系,促进数字货币、数字经济、数字税收良性发展等。
三是对接法定数字货币流通条件,积极探索数字税收、数字非税收入以及财政支出的数字化支付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快政府税收征管和财政支付运用体系的数字化进程,加快数字信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探索数字化信息化财政收支两条线监管模式等。
四是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特性,加强数字政府信用法治建设。完善数字货币法律细则和政策体系,完善信用制度总体框架设计,依法规范管理法定数字货币信用信息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