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21-11-12 |信息来源:中国信用 |阅读次数:1

为规范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分类评价、综合运用和多部门共享,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了《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信用评价及应用、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从业机构基础信息、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将被监管对象按信用分类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区分五个等级,对信用分类评价好的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激励,对信用分类评价差的监管对象进行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实现被监管对象“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办法》还就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报送情况和追究相关责任等进行了具体规范,为卫生健康领域的精细化监管提供依据,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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