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13 |阅读次数:1次
激励对象:山西永祥集团稷山县晋华焦化有限公司
守信行为:山西永祥集团稷山县晋华焦化有限公司位于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主要经营焦炭、中煤、煤泥、煤矸石加工、销售。该企业为稷山县纳税10强企业且连续多年无违法违规记录,2015-2018年连续四年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发起部门:稷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联动部门:稷山县税务局西社税务所、稷山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运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激励措施:通过”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该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税款,2018年11月15日在稷山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办税服务厅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征管股、西社税务所、市局征管科等部门联动,为企业的办税流程提速,确保企业能够正常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成 效:一是该企业成功办理延期缴纳税款116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资金负担,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二是激励措施的实施在行业内起到了模范作用,激励更多的企业诚信纳税,产生了积极、正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