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阻止一名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办理证件

发布日期:2019-12-06 |阅读次数:1

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民警在前台证件受理工作中,严密面见询问、人证对照、规范报警处置等工作程序,成功阻止一名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

2019年11月,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民警在受理朱某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时,系统提示有报警信息。经核查,朱某因盗窃罪于2019年1月10日被夏县公安局列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截止日期至2023年11月27日。依照《出入境管理法》《护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对朱某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报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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