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05 |阅读次数:1次
2017年8月初,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北相镇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治安隐患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秦皇岛八达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运城报单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7年8月12日,盐湖公安分局对“秦皇岛八达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运城报单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崔波、师根元被刑事拘留。
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崔波(男,48岁,运城市临猗县人)伙同犯罪嫌疑人师根元(男,46岁,运城市万荣县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秦皇岛八达基金有限公司运城报单中心”名义,采用口口相传、发放宣传资料、授课讲解、召开颁奖会等宣传模式,以投资购买“秦皇岛八达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智能物联项目原始股”可获取丰厚回报为诱饵,面向“山西、陕西、河南”三省地域,大肆吸收社会群众投资款资金。截止案发前,犯罪嫌疑人崔波、师根元二人共吸收我市临猗、万荣、盐湖等县市区356个集资参与人投资款990余万元。
案发前,356个集资参与人中,有30人已经领到投资回报款共计88万元;有90人已经退出并领取本金共计198万元;犯罪嫌疑人崔波家属通过自行筹款及劝解出局人退还、平移奖金共给84人全额退款242.8万元;另外,已给163人退回部分款96.3671万元;有166个集资受损人共计362.7029万元尚未退回。案发后,盐湖公安分局冻结了犯罪嫌疑人师根元和崔波的银行账户(其中师根元64万余元,崔波93万余元);从“秦皇岛八达股权基金投资公司”追回资金181万元;从北京孙某手中追回非法获取资金15万元。共计冻结和追回资金353万余元,加上犯罪嫌疑人崔波家属筹款40万元,总追回金额为393万余元。截止2017年11月17日,盐湖公安分局已从冻结犯罪嫌疑人崔波账户中退回166个集资受损人投资款362.7029万元,该案所有集资参与人投资款已全部追还到位。
2018年5月2日,犯罪嫌疑人师根元、崔波二人被移送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是我市经侦部门近年来“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是全市公安机关有史以来打击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唯一全额追回损失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