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7-09 |信息来源:南国都市报 |阅读次数:1次
因借款合同纠纷,海口一男子成被告,法院判决后他仍拒还140万元。得知被告的行踪,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院立即带领多名法警赶往现场,强制执行过程中,当被告看到拘留决定书,最终与原告当场达成和解还款。
原告涂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被告郭某至法院,经龙华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限郭某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涉案的2件案件的债务,总计案款140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按照生效裁判履行法定义务。2019年3月1日,原告涂某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日12时,执行法官耐心向果某释理说法,并严厉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当场向其出示拘留决定书,并下达拘留决定。
执行干警历经6个多小时与郭某周旋以及在拘留后果的震慑力之下,郭某态度转变,请求执行法官让其通知家属前来缴纳执行案款。